85.02.01訂定
88.09.02 第一次修訂 |
台灣學術網路為提供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,目前正 |
| 加速推動E-mail到中小學NII實驗計畫,上網人數必然激增,如何妥善管理 |
| 台灣學術網路,落實資訊教育紮根、引導學生正確使用資訊、尊重資訊倫 |
理、重視網路禮節,已是各校應積極推動之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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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之落實應由全體TANet使用者共同參與,建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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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各校或其他政府研究單位自行成立網路管理組織(委員會)由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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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(單位)依現況參考下列建議,訂定管理辦法。 |
1. |
管理辦法應以「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」及「TANet BBS站管理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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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約」為基礎,依各學校或單位環境現況調整。 |
2. |
管理辦法可與校規結合,對提供網路服務系統之績效優良且善盡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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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責任之管理者應予以獎勵,對管理有偏差者,則應以糾正令 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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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改善。 |
3. |
各種服務系統中較有爭議內容者,建議於進入系統之主頁(Logo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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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告知會使用者,如有不法情事,應自負刑責。 |
4. |
對外提供服務之各種教育服務系統,為宣導教育理念應採真名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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冊,建立可信賴主機使用名單(Trust Node)。各校(單位)為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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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使用者隱私權,得制定何種情況下,系統管理者才能公佈使用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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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身份資訊。 |
5. |
為了確保TANet骨幹上學術用途資訊流量順暢,請各校配合將宿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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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區隔管制(例如用Private IP、NAT.....等方式),並對宿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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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之設站加以管理,以符合TANet之目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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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 |
區域網路中心及縣市教育網路中心對所提供連線服務單位,應進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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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宣導事項: |
1. |
請新申請連線之學校(單位),於申請連接TANet前,應成立前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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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管理組織。 |
2. |
成立管理委員會,不定期對優良學校(單位)應予提報獎勵,對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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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學校(單位)亦應檢討改善,並可考慮於媒體公佈予以嘉獎表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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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警惕。 |
3. |
中小學學校應考慮學生之應用環境,挑選適才適用之資源,善盡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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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輔導責任。 |
4. |
應訂定違規處理流程與處理辦法,對嚴重違反使用規範公約之連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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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,必要時可以暫時不提供該校或服務單位(系、所實驗室)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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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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